招标编号:明信德漳招[2017]3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山一中东侧市政道路工程已由 东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发改[2017]1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东山县政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县政府投资,招标人为东山县政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东山一中东侧;
2.2. 工程建设规模: 路面改造长度450米,宽度约8米,铺设沥青路面、配套排水系统、电力线改造、通信管线、路灯配套等项目,项目总投资估算295万元。
2.3. 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2336122.00元(含暂列金人民币10万元);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东山一中东侧市政道路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有关设计更改通知、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及有关修改或补充文件为准。
2.5.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2.6. 工期要求:总工期90日历天。
2.7. 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注册单位为福建省内企业注册建造师的,临时建造师证应符合闽建筑函[2014]6、闽建筑函[2013]82、闽建筑函[2013]75、闽建筑[2013]41文规定,已完成延期注册手续),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4. 根据漳政综[2016]142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必须是在漳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5.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招标项目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7.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
3.8. 根据漳政办〔2015〕141号文要求,开标时,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需到场核验身份,须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身份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核验)核验,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未到场签到核验身份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9. 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禁止或限制有行贿记录的单位或个人进入建筑市场的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单位和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若投标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需于截标前持相关证件到人民检察院查询并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在确定中标人时,招标人按规定向人民检查院申请查询,中标人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按规定取消中标人资格处理;
3.10. 其他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11.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12.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2月14 日8时00分至2017年2月 19日18时00分通过 http://www.zzgcjyzx.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打开。
4.3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审核价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如需图纸请至招标代理公司购买,售后不退)。
4.4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10 %),本项目的发包价为¥2098021.99元(含暂列金人民币10万元)。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2月 24 日16:00时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45000.00元)
(1)从投标人法人单位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汇款地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电汇或转账单上需注明工程项目名称。
(2) 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⑶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根据闽建筑[2014]33号文《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单项工程交存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附于投标文件中一并提交。
6.4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账户名称:东山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开户行:东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号:9080 8100 1001 0000 0460 80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2月27日8时30分时。
7.2. 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地点为:东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一楼)。
7.3.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达到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
7.4.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0596-2032597。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网站上发布,抄送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东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dsxz.org)。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山县政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 东山县西埔镇 ,邮编:363400 ;
电话:15659044036 联系人: 小林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5幢2401室
邮编:363000 联系人:小谭
电话: 0596-2111618、18150673328 传真: 0596-2112618 ;
交易中心名称:东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东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一楼)。
监督部门:东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东山县城乡规划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