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楼及附属配套项目施工 已由东山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东发改【2018】2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东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东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东山县西埔镇电信大楼西侧;
2.2. 工程建设规模:东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东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楼主体工程及附属配套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6500平方米,建设综合楼和水泵房、食堂、变配电房,总建筑面积7886.4平方米,综合楼一至三层为办事窗口和配套办公室,四层为就业和社会保障中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东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楼及附属配套项目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审核书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主要包括主体部分(桩基、土建、钢结构、安装),其建筑面积为7219.3㎡);和地下一层、地上一层的钢框架结构的消防水泵房、食堂、变配电室,其建筑面积为661.5㎡;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根据建市[2008]48号关于发布《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通知,第五条,贰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承担大、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无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本工程的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35550958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20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无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
2.7.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其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应在有效期内。(2)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及闽建筑〔2015〕35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3)根据闽建[2016]5号文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5月 16 日8 时30 分 00 秒至2018 年5月 20日23时59分59秒通过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Front/)(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的取值区间为6%-- 10%(含6%,不含10%)】 A类。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具体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执行)。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陆拾玖万元整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③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④银行保函形式⑤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⑥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开户银行:东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全 称:东山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账 号:9080 8100 1001 0000 0460 80
说明:
①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而且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企业诚信资料库”登记一致。
②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填写“东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楼及附属配套项目施工投标保证金”,否则招标人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http://fgw.zhangzhou.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 www.zzgcjyzx.com/)上发布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地址:东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三楼),邮编:363400
电子邮箱: fjdshym@126.com
电话:0596- 5861852,传真:0596- 5861852
联系人: 何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5幢2402室,邮编: 363000
电子邮箱: mxdzzfgs@163.com
电话:0596-2111618,18150673328,传真:0596-2112618
联系人: 范先生、小胡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
网址: http://www.zzgcjyzx.com/Front/
联系电话: 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东山县城乡规划建设局、东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漳州市东山县西埔镇白石街泽园路341号、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二楼
联系电话:0596- 5883512、0596- 588844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东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一楼(东山县西埔镇白石街泽园路342#)
联系电话: 0596-5888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