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县公安局西埔派出所业务用房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山县公安局西埔派出所业务用房工程施工监理经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东区发【2015】02号文核准,项目业主为东山县公安局,建设资金由县财政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紫金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单位。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开发区内县疾控中心项目用地西侧(具体以规划红线图为准);
2.2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3835平方米;
2.3监理范围和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本次东山县公安局西埔派出所业务用房工程施工监理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本次招标内容包括:东山县公安局西浦派出所业务用房工程土建及水电安装、室外附属等,工程总投资约1400万元。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施工图、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日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2.4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完成综合验收合格、结算后且保修期满并提交完整的相关资料归档完成止(工期延长,分期施工,监理费用不予调整。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费已包含在中标监理费中)。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已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备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及以上监理资质,具备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3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同时为投标人本公司进行注册的在职职工;
3.4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监理部管理人员未存在闽建法【2007】15号文件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而被限制从业;拟派出的项目部监理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应符合闽建建[2013]35号文件和闽建建[2014]25号文规定;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3.7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业绩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监理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28 日至2015年12月2日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报名。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企业业务系统的网上支付标书费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4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nZZTF格式)(即光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电子资料不退还)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选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仟陆佰整(¥:4600元);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12月17日17时00分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法人单位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方式办理,写明投标人、本投标项目名称、用途。汇入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专用帐号如下:
开户银行:东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帐户名称:东山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帐 号:9080 8100 1001 0000 0460 80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12月18日 8时30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2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12月18日8时30分;
7.3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的地点:东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山县西埔镇白石街泽园路342#,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一楼)。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受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持身份证原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且投标人拟担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7.4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nZZTF格式)(如光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7.5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山县公安局
地址:东山县龙舞街东环二路 邮编:363400
电话:15959611308 联系人:朱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紫金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碧湖.万达中心A座602室 邮编:363000
电话:0596-2955085 传真:0596-2955085
联系人:小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