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一中新校区项目一期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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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山一中新校区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东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发改【2017】107号文批准建设(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山恒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集,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东山县双东湖边,环湖路以东,庙山路以南,文星路以西,望峰路以北。
2.2.工程建设规模:东山一中新校区项目一期工程建安造价约51152万元,总建筑面积约153008平方米,新建普通教室、专用教室、公共教学用房、办公综合用房等各类教学设施,体育场馆等运动设施,学生宿舍、教师宿舍、食堂等生活用房,人防地下室等。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主要包括土建(含地下室、上部主体等)、水电安装、人防工程等建设内容,施工监理范围和内容为设计施工图包含的所有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含招标人提供的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澄清、修改、补充说明等所含内容)、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阶段、保修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控制、节能管理和合同、信息管理、配套专业及交底移交相关手续等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2.4.监理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且缺陷责任期满、监理资料及施工资料归档完成,以及优质工程报批阶段所有配合工作完成止。(缺陷责任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止,工期延长、分期施工,监理费用不予调整。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费已包含在中标监理费中)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并获得省级优质工程奖或国家级优质工程奖。
2.6监理服务费:本项目监理服务费费率为 1.2 %,中标费率在合同实施的全过程固定不变,并不受政策性价格的调整以及其它各种因素的变化可能增加监理费用而增减。监理费用按实结算,最终以有权机构审核完成后的施工单位建安结算审核总价乘以中标监理费率计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甲级监理资质,且具备人防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人防工程建设监理甲级资质(或工商注册地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乙级资质)。
3.3 投标人近5年来至少完成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
3.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5年来至少担任过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
3.5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为投标人本公司的在职职工,同时具备以下①、②条件(若为联合体投标,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由联合体主办方派出,必须在联合体主办方进行注册。):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并且必须在投标人本公司进行注册,同时应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②具备福建省人防监理协会颁发的有效的福建省人防工程监理岗位培训证书(从事岗位:总监理工程师)或国家《人民防空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6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以不超过2个单位为上限。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备本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甲级监理资质的监理单位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指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 附件12”中声明的参投资质等级,与联合体各方其他非参投本项目的资质等级无关)。
3.8省外监理企业应按《省外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企业入闽从业备案登记管理办法》(闽人防【2015】64号)的要求提供入闽备案证明。
3.9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成员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及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10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监理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4月 03 日至2018年04月07日投标人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数字证书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进行报名。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施工图纸由投标人向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书面材料及图纸请至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23号科技大楼7层。
5.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 4 月 25 日16时00分前汇达招标人指定的保证金账户;
6.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小写:¥120000.00);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方式一: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方式办理;
开户银行:东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全 称:东山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账 号:9080810010010000046080
说明:①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而且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企业诚信资料库”登记一致。
②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填写“东山一中新校区项目一期工程施工监理的投标保证金(可简写)”,否则招标人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方式二: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
说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应由联合体主办方递交。
注:①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凭证)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与投标文件同时上传,作为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部分。②如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应一并将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保险凭证的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04月26日09时00分,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0596-2032597。
7.2投标相关材料等资料递交的地点:东山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一楼)。
7.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是否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7.4在投标截至时间前,①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持法定代表人需持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凭证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以上复印件均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携带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存入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及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签到;②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不符合述要求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5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21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 www.zzgcjyzx.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山恒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东山县西埔镇白石街泽园路341号
联系人:周工
电话:13055346789
招标代理: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23号科技大楼7层
联系人:小黄
联系电话:0596-2682006
监督单位:东山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东山县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