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国道324线和省道201线常山段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工程


【信息时间: 2015/8/2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网上电子招标)国道324线和省道201线常山段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324线和省道201线常山段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工程已由福建省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常侨区发[2015]3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国道324线(K424+600¯K426+900)、省道201线常山三角点段和大水堀段、下坪线柘林仙境山庄段等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建设波形护栏1304米、红绿灯系统、电子警察系统、监控、爆闪灯、标线、减速带、减速坎、反光柱、防撞角、交通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2.3项目总投资: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1495165
2.4招标范围:国道324线和省道201线常山段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2.5工期要求:60日历天,施工方应于签定施工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做好施工方案、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施工方应于市公路局审批通过该方案后6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建设
2.6质量要求: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分项施工企业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的资格;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建造师应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交通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并持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本单位职员;
3.3投标人单位如非福建省省内建筑企业应持有效的福建省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备案证明(应符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闽建[2013]5号文的规定)。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5 中标候选人不得与同一标段已中标的监理单位为同一法人、相互隶属或隶属同一法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应符合以上条件且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投标。
3.8本工程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821日至2015825日,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http://www.zzgcjyzx.com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等相关材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施工图纸由投标人向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6.1、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保证金应在201591016时00分前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6.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提交;
6.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伍仟肆佰元整(¥25400.00元)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东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账户名称:东山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账    号:9080810010010000046080
6.2、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6.2.1、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在“资格审查申请函”后附上《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加盖电子公章。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591115时00分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7.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7.4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地点为:东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山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一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与采购网、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东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596-862634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2号桂溪名都6楼
联系人:小史
电话(传真):0596-2961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