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东山县前坑洞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东发改【2014】133号文批准建设,并完成前期准备工作,项目业主为东山县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工程部,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城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东山县杏陈镇张家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招标总投资143.83万元;审核价110.788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采用振动沉模防渗墙对大坝进行加固处理、大坝内外坡及坝顶维修加固、溢洪道维修、涵洞内套PE管加固、新建启闭房和设立水位观测等6项内容,具体要求以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及其预算审核书的所有内容为准;
2.4. 工期要求: 180日历天 ;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有效的营业执照;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且在施工期间无在建工程;
3.4. 投标人需具备振动沉模(双模板)防渗板墙施工方法的国家专利或拥有专利企业的使用授权;
3.5. 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质检员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C证;
3.6. 投标人非处于被接管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无因重大质量事故问题或不良行为被有关主管部门记入信用档案且通报禁止投标的;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05日至2014年12月09日,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站:http://www.zzgcjyzx.com。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及图纸,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施工图纸请至招标代理公司购买,售后不退)。
4.3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若有授权)。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K值)。
本招标项目的K值取值区间为:10.00%~11.99%。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4年12月25日16时00分前;(指款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法人单位的基本账户汇出,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达指定账户。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壹仟整。
汇入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账号:东山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东山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9080 8100 1001 0000 0460 80
6.4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7.1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2月26日上午15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传送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投标人应在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有效数字证书出席开标会并递交相关资料。
8.2开标地点为东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东山县西埔镇白石街泽园路342#,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一楼);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10.招标代理服务费及交易服务费
10.1本工程的招标代理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90%计取,根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招标代理服务费和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10.2 本工程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按“闽价[2003]房505号标准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山县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工程部
地址:东山县电信局6楼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596-5869028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城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路江滨花园1幢C座2504号
联 系人: 小陈 电 话:0596-2862568; 传真:0596-2862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