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垵新区限价商品房一、二期项目附属配套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城垵新区限价商品房一、二期项目附属配套工程施工监理,已由东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根据东发改【2015】45号文批复核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拨付,建设单位为:东山县城镇建设开发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东山县康美镇城垵村
2.2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投资金额为1033.3777万元。
2.3.监理发包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含招标人提供的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澄清、修改、补充说明等所含内容)、竣工结算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2.4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委托合同签订之日起到工程竣工直至工程结算审核、工程资料存档完毕,以及缺陷责任保修期(从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合格之日起计起);工程计划施工期约为 9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监理服务费:工程的监理服务费以费率的方式进行报价,招标人的监理服务费费率为1.5%,监理费用按实结算,以本工程经审核后的工程结算总价乘以中标的监理费率计取。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监理资质且年检合格的监理单位。
3.2、具备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
3.3、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福建省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且监理期间无在建工程。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审核价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选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 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5年08月19日 16:00时前 ;
6.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的方式 ;
6.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东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账户名称:东山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账 号:9080810010010000046080
6.2、方式二: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
6.2.1、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在“资格审查申请函”后附上《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6.3、方式三:福建省年度投标保证金
6.3.1投标人可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凡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不再另行缴纳其他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在“资格审查申请函”后附上《福建省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08月20日08时30分;提交地点为:东山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一楼开标室)
7.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7.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山县城镇建设开发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人:小林 电话: 0596—2893818
电 话:13806928213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九龙官邸D座501
交易中心名称:东山县行政服务中心;
地 址: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一楼开标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