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县环岛路供水管道工程材料采购
(二次)招标公告
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福建省水利投资开发集团东山水务有限公司(采购人)的委托,根据东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发改[2014]145号文批准的方式对下列采购项目进行 公开招标 (招标方式):
1、招标文件编号:东平(2015)02-2号
2、招标项目内容:
2.1招标规模:采用球墨铸铁管管道(DN200-DN300),铺设一条8公里的供水管道,其中DN500球墨铸铁管约0.4公里、DN300球墨铸铁管约7公里、DN200球墨铸铁管约1公里,投资估算约250万元。
2.2产品质量要求:所有管材、管件质量标准等均必须符合相应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的验收合格标准。
2.3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货物使用寿命期为五十年,保修期为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2.3供货期:按招标人球墨铸铁管材采购清单通知的具体数量、品种、时间将货物负责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并负责指导安装。
3、建设地点:东山县环岛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审核价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评标办法及最高控制价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2、本项目业主最高控制限价于开标前三天公布,投标人投标总价不得高于最高控制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6、投标保证金
6.1、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保证金应在2015年04月14日16:00时前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6.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必须由生产厂家或授权营销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提交;
6.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陆仟元整(¥3.60万元)。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东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账户名称:东山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账 号:9080810010010000046080
7、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应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
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投标货物(球墨铸铁管)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证明材料。
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04月15日08时30分,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0596-2032597。
8.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10、开标地点:东山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省水利投资开发集团东山水务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东山县西埔镇
联系人:柳先生 电话:13850578877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吴 电话:13860817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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