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经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常侨区发[2015]38号文件批准采用公开招标,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常山开发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项目管网总长度4762米,铺设管径为DN300mm-500mm污水收集管,管道材料使用HDPE缠绕增强管。项目总投资估算1200万元。本次招标约为755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
2.4.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本工程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设计单位:详图纸;
2.6.2. 咨询单位:详预算审核书
2.6.3. 监理单位:待定;
2.6.4. 代建单位: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企业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建造师应具备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证书(含临时,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根据《关于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中项目负责人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3】41号文规定提供证明材料),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法人代表和安全员应持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和C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近五年内承担过一项或一项以上同等、同类污水处理配套管网施工项目业绩。
3.6. 根据《将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纳入房屋建筑施工招投标评分项目(试行)的通知》(闽建筑[2015]23号)。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7.采用资格后审,其他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施工图纸由投标人向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不设K值)。
6.1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年3月8日 16 时 00分前(指款到达指定帐户时间);
6.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至下面指定账户(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电汇或转账单上需注明工程项目名称;
6.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
指定的保证金账户:
开户银行:东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全 称:东山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账 号:9080 8100 1001 0000 0460 80
6.2.1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6.3方式三:福建省年度保证金:
6.3.1投标人可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提交年度保证金。凡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受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持身份证原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且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7.3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电话:13806903200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街新城国际1幢1单元2703室;邮 编:363000;
电 话:0596-2105260(含传真)、15982181827
联系人:小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