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县陈城镇大路口自然村防护堤一期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东山县陈城镇大路口自然村防护堤一期工程,已由 东山县发改局以 东发改投资〔2013〕12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东山县陈城镇山口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东山县陈城镇大路口自然村防护堤一期工程;
2.2. 建设地点:东山县陈城镇大路口自然村;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投资约500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防护堤一期工程长度约360.576米、宽约50米【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审核书】。
2.6. 工期要求:350个日历天;
2.7.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必须经过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的企业信用登记备案;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无在建工程且应在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通过信用登记备案;
3.3.在本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08月 06日至2013年08月 10日,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http://www.zzgcjyzx.com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及图纸,只提供电子招标文件及电子图纸。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取值区间为13%-14.99%)。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3年 08 月19日16时00分前;(指款到达指定账户时间,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方式办理);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元 )。(已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本次招标就无需再缴交投标保证金,但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东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号名称:东山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
账 号:9080 8100 1001 0000 0460 80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08月20日09时00分前,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7.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达到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
8. 开标时间:2013年08月20日09时00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东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山县陈城镇山口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906951605
招标代理: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曾
联系电话: 0596-5628598 传真: 0596-5886686;
地址: 东山县西埔镇文昌路113号东方广场5幢903室;
11. 本工程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按“闽价[2003]房505号”标准计取,由招标人及中标人支付。
12.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