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山县公交车辆综合停保场土方工程项目已由东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发改[2017]11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东山县公共交通公司,招标人为东山县公共交通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东山县国省干线公路横十一坑北段西侧;
2.2. 工程建设规模:可挖土石方量约403471立方米(其中石方约11.7万立方米,涉及石方爆破作业,应严格按照《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法规进行报批和施工)总投资估算1353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要求中标单位按图纸施工,平整场地后场地不得留下任何石头、土渣等废弃物。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开标前三天内发布;
2.5.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7. 本项目土石方开挖后共外运至回填或集中堆放,施工方不得私自将土石方用于它处,如有发现则按合同专用条款第7.5.2条作相应处罚:总量403471立方土石方中的石方运输7KM(暂定)至业主指定地点集中堆放,100000立方土方运输7KM(暂定)至业主指定地点集中堆放,其余土方运至业主指定项目地点按项目要求回填、铺平、碾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或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资质或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包含土石方工程,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的漳政综〔2016〕142号文件规定,要求投标人为漳州市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企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任一要求:
?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临时建造师须符合闽建筑[2013]41号和闽建筑函[2014]6号规定,下同)。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
‚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
ƒ工程师及以上建筑或市政或土建专业职称。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7.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漳行政[2013]17号和漳政办【2012】222号的标准执行。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 29日8时00分至2017年07月03 日17时00分通过http://www.zzgcjyzx.com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 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4.3.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施工图纸请至招标代理公司购买,售后不退)。
4.4.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07月18日16:00 时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拾玖万元整(¥190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6.3.1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应于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前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法人单位的基本账户汇达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写明投标人及项目名称。
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东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户 名:东山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账 号:9080810010010000046080
投标人须将法人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保证金相关银行汇款单据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一并提交。
6.3.2方式二:福建省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可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凡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不再另行缴纳其他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将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附于投标文件中一并提交。
6.3.3方式三: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
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将漳州市项目交易中心出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附于投标文件中一并提交。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19日08时30分。开标地点为东山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一楼开标室)。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到达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十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的。
7.3开标时,根据漳政办【2015】141号文规定,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持注册建造师证书(或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场核验登记,项目负责人未亲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汇款单(或年度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携带制作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到场签到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未能满足上述要求的,其签到将被拒绝。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①、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④、东山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dsxz.org/)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山县公共交通公司
地址: 东山县西埔镇
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 1390695817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子邮件:397429126@qq.com
联系人: 小李 电话: 13459606616
监管部门:东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596-5888446
东山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电话:0596-5883512
招标人:东山县公共交通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