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山县铜陵(湖海小区二期)6号楼项目施工监理已由东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发改[2017]14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山县职工住宅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集,招标人为东山县职工住宅合作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监理单位。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东山县铜陵镇湖海小区,地块东临苏峰一路,西、北面为小区已建建筑,南侧是规划道路;
2.2主要建设规模如下:项目建筑占地面积1469.28平方米,地上17层底下一层,总建筑面积18043.75平方米,其中地下停车库建筑面积2831.77平方米,投资总估算6168.64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招标项目中包含的所有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保修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控制、节能环保管理和合同、信息管理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2.4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且缺陷责任期满、监理资料及施工资料归档完成止。(建设工期延长监理费用不予调整)。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范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2.6监理服务费:监理服务费计取方式:按施工标的中标价(39434068.77元)×监理投标费率。监理服务费费率为1.4%,对应统一发包价监理费为552076.96元。
本项目施工工期逾期监理费用不作补偿,固定费率加风险包干(风险已考虑在合同价款内,保修期阶段监理服务收费已含在监理报价内。工期延长、分期施工,监理费率均不调整。委托人不再另行支付额外监理费和附加监理费)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①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企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②人防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开始出售之日起前五年内(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完成一项已竣工验收合格或交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
3.4投标人拟担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招标文件开始出售之日起前五年内(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担任至少担任过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同类、同等是指(下同):一般公共建筑总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及以上(含1.8万平方米)且含人防地下室工程的监理项目。
3.5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名称须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一致),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同时应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注:根据漳政办〔2015〕141号文要求,开标时,拟派出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需到场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须持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及身份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验),总监理工程师未到场签到参加开标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汇款单(或年度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携带制作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到场签到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未能满足上述要求的,其签到将被拒绝。
3.6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7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为非漳州市本地监理企业的,应按漳建工〔2014〕75号文规定在开标前办理并取得有效的《驻漳建筑业中介机构备案登记证明书》。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应根据《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件规定进行信息登记;省外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企业应按《省外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企业入闽从业备案登记管理办法》(闽人防办〔2015〕64号)的要求提供入闽备案证明。
3.10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30日至2017年10月04日登陆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并根据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电子招投标的要求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书面的招标资料,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的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保证金应在2017年10月23日16:00时前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6.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提交;
6.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东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账户名称:东山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账 号:9080810010010000046080
投标人须将法人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保证金相关银行汇款单据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一并提交。
6.1.4、方式二:福建省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可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凡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不再另行缴纳其他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将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附于投标文件中一并提交。
6.1.5、方式三: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
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将漳州市项目交易中心出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附于投标文件中一并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9月24日8:30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nZZTF格式)(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7.4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地点为:东山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地址: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一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山县职工住宅合作社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13806918798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林 电话:13459645766
监管部门:东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东山县城乡规划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