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山县铜陵镇南门湾片区改造项目(一期)房屋拆除工程已由东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发改[2017]58、6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东山恒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 政府资金 ,招标人为东山恒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东山县铜陵镇南门湾 ;
2.2. 工程建设规模:拆除建筑面积约42000平方米(范围为东至电影院、西至地税分局、南临南门海堤、北至规划红线),包括框架结构、混合结构、临时搭盖等不同结构制式,拆除范围内指定建筑物及附属物。本招标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拆除范围内指定建筑物的拆除和清理,并负责拆迁场地的平整,拆除并平整至与周边道路持平;本项目拆除过程中的石块所有权归建设单位所有,由施工单位负责外运堆放到项目指挥部指定地点(运距暂按5公里,结算时超过5公里的按时结算,未超过5公里的按5公里结算);废弃物和渣土等由施工方自行处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开标之日前三日内公布 ;
2.5. 工期要求:按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开工并按要求的片区逐步完成拆除。
2.6. 质量要求: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的漳政综〔2016〕142号文件规定,要求投标人为漳州市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临时建造师须符合闽建筑[2013]41号和闽建筑函[2014]6号规定,下同),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 其他资格要求: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汇款单(或年度保证金凭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签到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到场验证登记。投标单位未能在截止时间前完整提供上述材料并到场签到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30日8时00分至2017年07月04日17时00分通过http://www.zzgcjyzx.com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 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4.3. 投标人如需购买图纸,需向招标代理单位购买,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7年07月24日16:00 时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万玖仟元整(¥19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6.3.1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应于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前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法人单位的基本账户汇达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写明投标人及项目名称。
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东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户 名:东山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账 号:9080810010010000046080
投标人须将法人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保证金相关银行汇款单据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一并提交。
6.3.2方式二:福建省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可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凡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不再另行缴纳其他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将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附于投标文件中一并提交。
6.3.3方式三: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
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将漳州市项目交易中心出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附于投标文件中一并提交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25日 08 时 30 分。开标地点为东山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一楼开标室)。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①、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④、东山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dsxz.org/)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山恒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电话:13055346789
联系人: 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 13860817462
联系人: 小吴 。
监管部门:东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东山县城乡规划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