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东山县陈城镇岐下至下垵海防执勤道路工程(二期)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山县陈城镇岐下至下垵海防执勤道路工程(二期)已由东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发改[2013]20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山县陈城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业主多渠道筹集,招标人为东山县陈城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的建设地点:东山县陈城镇岐下村至下垵自然村。
2.2项目的规模: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2298843.60元。
2.3 项目的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工程施工共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范围为东山县陈城镇岐下至下垵海防执勤道路工程(二期)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2.5 质量要求: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并持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必须是独家申请,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申请;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按照废标处理。
3.4中标候选人不得与本项目已中标的监理单位为同一法人、相互隶属或隶属同一法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5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展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6采用资格审查后审方式,其它资格审查合格标准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造价文件、工程量清单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可向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5.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10日08时 30分;
开标地点:东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一楼)。
6.3本工程实行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需自行使用电子标书软件对做好的电子标书进行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元)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方式一:单项工程投标保证金
应于2017年07月07日16:00前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法人单位的基本账户汇达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写明投标人及投标项目名称。
指定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银行:东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帐户名称:东山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帐 号:9080 8100 1001 0000 0460 80
投标人须将法人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一并提交。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根据漳行政【2012】19号及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不需要再缴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将漳州市项目交易中心出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加盖投标人 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
8.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8.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且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2 投标人应于2017年 07月10日上午8:30 时(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系统平台。同时将存有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提交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
8.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到现场签到,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8.4提交地点为:东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一楼)
8.5 投标时间截止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8.6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7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持身份证原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备用版投标文件,且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达开标现场验证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注: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山县陈城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许先生
电 话:13306955199
招标代理机构:漳州市晨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街新城国际1栋 1单元2704
联系人:小陈 电话:0596-2631069
东山县发展和改革局0596- 5888446、东山县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