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县海湾公园三期旅游综合体项目一期项目观海餐厅及室外配套工程EC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20/1/1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东山县海湾公园三期旅游综合体项目一期项目观海餐厅及室外配套工程EC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山县海湾公园三期旅游综合体项目一期项目观海餐厅及室外配套工程EC项目已由东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闽东发备[2019]E06004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市百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招标人为漳州市百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山县海湾公园三期旅游综合体项目一期项目观海餐厅及室外配套工程EC项目

2.2建设地点:漳州市东山县海湾公园。

2.3建设规模:本项目设计范围约为12340㎡(设计选址及红线范围见附图),总建筑面积控制在4000左右(上下浮动10%),户外应配有休闲广场及停车场等,停车位数量应100个;项目总投资估算25000万元,其中本次EC项目投资估算1758万元,设计费58万元、建筑工程费用1700万元。

2.4建设工期:

项目总工期为180日历天(含设计、施工)。

     程设计时间要求:

1)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阶段: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提交正式初步设计文件和概算书报批稿(含概算、CAD电子版等);

2)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审查通过后20日历天内提交正式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含电子版),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合格(如有);

3)后续服务阶段:从提供正式施工图文件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配合项目审核、备案、移交止。

②工程施工时间要求:工程施工起始时间以项目具备开工条件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的次日起开始 140 日历天内竣工验收。

2.5工程质量:

2.5.1 质量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如有)。

2.5.2 工程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东山县海湾公园三期旅游综合体项目一期项目观海餐厅及室外配套工程EC项目的设计与施工任务。具体内容如下:

2.6.1设计范围:规划土地内相关建筑物、构筑物的有关总图、建筑、结构、给水排水、建筑电气、暖通空调等专业的设计、临海主楼室内精装修设计以及红线范围内景观工程设计。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设计内容均包含,不限上述范围。中标人最终向招标人提交一个满足技术要求和使用性能、质量合格的工程。

2.6.2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次招标项目用地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地上建筑物、基础工程以及室外工程的建筑、结构、钢结构、给水排水、各类综合管线、通信、电气、节能、建筑智能化、消防、室内精装修(临海主楼)、电梯基础工程、景观及周边绿化、夜景工程、永久变配电工程等所有专业工程内容。最终以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书中所列指的范围为准。中标人最终向招标人提交一个满足技术要求和使用性能、质量合格的工程。

2.6.3中标方负责以发包人名义办理规划、消防及其它与建设相关的所有审批事宜;以及市政配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永久性用水、用电、电信、宽带、煤气、排水、排污等的申请等相关事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执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近三年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或处分的。

3.3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只允许由具有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的单位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联合体单位必须明确由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作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应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和一份授权书(证明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所有联合体成员为实施合同项目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同一个项目,否则,将取消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3.4负责人资格要求:

3.4.1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派出。项目总负责人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不允许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3.4.2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二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应是具有本项目要求的设计资质的企业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设计方派出。

3.4.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7业绩要求: 不要求

3.8 其它要求:①施工企业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②根据闽建[2016]5号及闽建建[2019]6号等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③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闽建办设[2015]1号》(关于启用省外入闽勘察设计单位信息登记系统的通知)文件规定,在闽开展设计业务的省外设计单位应当在签订设计合同之日起10日内,登录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通过企业数字证书登录系统,登记本单位相关信息,并对登记信息的真实性负责;④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⑤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⑥财务状况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无亏损(需附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含资金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招标文件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并提供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后由投标人基本开户行开具的银行授信(资信证明);⑦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近三年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或处分的;⑧投标人及其拟派本项目总负责人近10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120日至20200131日通过(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 http://www.zzgcjyzx.com/Front)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

5.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四种方式任选其一)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0214 日北京时间 160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拾肆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允许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使用现金(转账或电汇)或银行保函或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或担保保函形式或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等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0217日北京时间0900分,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7.2.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3. 开标时间:20200217日北京时间0900(提前半小时接收备用光盘);

    7.4. 投标时间截止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到达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

7.5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应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如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复印件或保函原件准时到场并递交以上开标所需资料。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到场进行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未到场参加开标会,其电子投标文件给予退回。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Front)、东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dongshandao.gov.cn/)等网站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百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东山县

电话:17759686646  

联系人:小林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山县西埔镇育新路学府花园3B-1005

电话:13860817462    联系人:小吴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东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东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漳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漳州市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96-58884460596-58835120596-205585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东山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东山县西埔镇白石街

联系电话:0596-5888600   


仅供下载预览招标文件:
[E3506260601800093001001]东山县海湾公园三期旅游综合体项目一期项目观海餐厅及室外配套工程EC项目.ZZ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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