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农行东山县支行综合楼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16/11/2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网上电子招标)农行东山县支行综合楼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农行东山县支行综合楼项目已由东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东发改投资【2011】139号文、东发改【2016】12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山县支行,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解决,招标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山县支行,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3.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西埔镇西铜路原农行东山县支行营业楼
2.2.工程建设规模:主要建设综合楼及室外配套工程,建筑面积2500m2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土石方、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图纸,清单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天前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文件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人民币伍佰玖拾肆万叁仟壹佰伍拾陆元整圆整(¥5943156.00元)【含暂列金:人民币贰拾捌万元整¥ 280000.00)】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40日历天,其中综合楼按21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及以上
2.7.设计单位:弘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2.8.预算审核单位: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采用临时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以及闽建筑函20146号的规定并提供相应材料;
3.4. 投标人应符合闽建办筑20168号的要求,投标人如非福建省省内建筑企业还应按闽建筑201535号、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进行信息登记;
3.5.根据闽建办建【2016】10号文及闽建建201442号文的规定,投标人被列入2015年度在建项目平均违规记分值排名前30名施工企业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责任主体,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3.6.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被列入2015年度周期违规记分值满80分且排名前50名的项目经理,且在有效期内的不得承接新的任务
3.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9.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10.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2.其他资格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1122日至2016 1126日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http://www.zzgcjyzx.com。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如需书面材料及图纸请至招标代理公司购买,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取10.00%(含)11.99%(含)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20161214日北京时间16:0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由企业基本账户汇达以下账户(以款项到达为准),现金缴纳或分支机构汇出均不予受理;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壹万元整(小写:¥110000.00元);
汇入银行投标保证金专用户:
单位名称:东山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东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号:9080 8100 1001 0000 0460 80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农行东山县支行综合楼项目投标保证金” )
方式二: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
6.4.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方式三:福建省年度保证金
投标人可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提交年度保证金。凡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1215日北京时间830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等资料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1215日北京时间 830分,提交地点为:东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山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一楼)
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到达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十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
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企业业务系统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电子招投标平台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0512-58173200、400-850-3300。
备注: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到开标现场参加核验,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未到开标现场核验的,投标人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东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山县支行 
地址:漳州市东山县
电话:杨先生
联系人:1386081611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2号桂溪名都 6楼代理部
    联系人:小   电话(传真):0596-2961882        
 
 
监督部门:东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东山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电话:0596-5833371 0596-5886447
地址:东山县


仅供下载预览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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