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东山县康美初级中学综合教学楼项目


【信息时间: 2018/7/2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东山县康美初级中学综合教学楼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网上电子招标)东山县康美初级中学综合教学楼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东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东发改[2018]2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东山县康美初级中学,建设资金来源争取省级补助,余额部分县财政配套,招标人为东山县康美初级中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东山县康美初级中学校园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500平方米,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楼高六层,一层为车库、二、三、四、五、六层为图书室、阅览室、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及仪器室、计算机室。项目总投资估算98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综合教学楼建安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檐口高度:25.08米;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檐口高度:25.08米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由招标控制价(7583172.00)下调9%后,统一发包价为人民币6954865.34元(其中含暂列金额36万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及闽建筑〔2015〕35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登记企业信息;(2)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3)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规定,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4)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汇款单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年度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保函原件)、携带制作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到场签到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其签到将被拒绝。投标单位未能在截止时间前完整提供上述材料并到场签到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7月21 08:00:002018年07月25 17:00:00通过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9%)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07月31 16: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fgw.zhangzhou.gov.cn/)、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www.zzgcjyzx.com/Front/)、东山县人民政府(www.dongshandao.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山县康美初级中学

地址:东山县康美镇康美村,邮编:363401

电子邮箱:/

电话:13850511311,传真:/

联系人:林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工业品批发市场14幢26号店面,邮编:363005

电子邮箱:83560424@qq.com

电话:13860817462,传真:/

联系人:小吴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

联系电话: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东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东山县西埔镇白石街

联系电话:588844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东山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东山县西埔镇白石街

联系电话:5888600


仅供下载预览招标文件:
[E3506260601100019001001](网上电子招标)东山县康美初级中学综合教学楼项目.ZZZF
招标正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