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东山县中医院迁建工程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东山县中医院迁建工程项目(一期) 已由东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东发改〔2015〕13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东山县中医院,建设资金来源县财政筹集及申请上级补助,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东山县铜陵城区城南路北段。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为67.3亩,总建筑面积38893㎡。项目分二期,其中一期总建筑面积31999㎡,二期总建筑面积6894㎡。项目总投资估算26392.33万元,其中项目一期总投资估算为22624.35万元,项目二期总投资估算为2923.65万元;本次招标项目预算审核价为 ¥134856969元(含暂列金630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项目占地面积为67.3亩,总建筑面积38893㎡。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新建门诊、办公综合楼7412㎡,病房、医技楼14724㎡,建筑连廊及门卫用房1944㎡,人防地下室(不计容)面积2037㎡;含基坑支护、桩基、地下室、主体、屋面、装修、水电、消防、停车场车辆管理系统、室外景观及配套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预算审核书、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等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本项目预算审核价直接作为最高限价即为¥134856969元(含暂列金630万元) ,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720 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若为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函【2014】6号文规定完成延期注册手续,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建造师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单项工程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施工项目。(投标人和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可为同一项目也可为不同一项目)。
3.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如非福建省省内建筑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文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2)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由投标人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4)根据闽建建【2016】5号、闽建办建[2016]39号文及闽建建函[2017]41号文相关规定文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工程投标。
3.7.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3.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造价文件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招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工程预算造价文件、工程发包价、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4.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K值取值区间:10%-11.99%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6 月9 日北京时间16时00 分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以款项到达时间为准,现金不予受理),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备注须写明该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
6.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东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帐户名称:东山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帐 号:9080 8100 1001 0000 0460 80
6.2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已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按单项工程交存投标保证金。
6.3 方式三:龙头企业保证金
使用年度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有效的“年度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注:根据《漳行政〔2012〕19号》规定,本项目要求的是二级及以上建筑企业资质,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拾万元整,二级建筑企业使用年度保证金投标的,无需再补投标保证金差额,非年度保证金的需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拾万元整。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 6 月 12 日 8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东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一楼);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企业业务系统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电子招投标平台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0512-58173200、400-850-3300。
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到达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十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的。
7.3根据漳政办【2015】141号及漳政综〔2016〕142号文规定投标人在递交备用投标文件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出席开标会议的投标人应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8章)和营业执照及身份证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携带原件备查);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同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亲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①、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④、东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dsxz.org)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山县中医院
联系人:林先生
电 话:15880512859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东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一楼
监管部门:东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东山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电话:0596-5888446、5883512
招标人:东山县中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