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港经济产业园兴才六路道路市政工程(招标项目名称)已由东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2】E06002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光伏产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多方式自筹,招标人为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光伏产业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东山光伏及玻璃新材料产业园兴才六路;
2.2 工程建设规模:临港经济产业园兴才六路市政工程呈南北走向,南起现伏光伏二路,北接改造中滨海景观大道,路线全长431.248米,设计桩号范围K0+000-K0+431.248。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为30km/h,道路红线宽度24米。道路部分与管线部分,其中道路部分含:路线、路基、路面、交叉、无障碍设施;管线部分含:给水、雨水、污水、电力、通信、照明以及相关市政配套设施。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临港经济产业园兴才六路道路市政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中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500万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的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中市政公用工程城市道路合同额1000~3000万元,属于中型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同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13929901(含暂列金人民币670000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0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③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承诺书(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格式自拟;④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的(闽建[2016]5号文及其他相关规定中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除外),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⑤根据建办室(2019)50文、闽建筑〔2019〕2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贰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取消本项目设置的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含一级、贰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规定(即一级、贰级临时建造师不可参与本项目投标);⑥根据漳建筑〔2021〕12号文规定,从2021年7月1日起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的招标项目,实施电子化招投标方式的,其投标保证金保函应使用电子投标保函,不再使用纸质保函。投标电子保函应符合《漳州市工程项目投标电子保函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⑦根据闽建筑[2019]16号《关于计价软件加密锁实施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规定,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中记录的软硬件信息应当包括软件加密锁使用人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软件功能等。没有按照上述要求记录计价软件加密锁实名信息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⑧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 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及《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闽建许【2021】7号)的规定的规定,企业资质延续有效期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⑨本项目采取线上开标形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开标当日,投标人通过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6月3日 08:00:00至2022年6月26日 23:59:59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s://www.zzgcjyzx.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K的取值区间为8.00%- 12.00%(含8.00%,不含12.0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年6月27日 09:30:00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25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6月27日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 https://www.zzgcjyzx.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www.zzgcjyzx.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光伏产业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康美镇西崎村157号二楼,邮编:363400
电子邮箱:/
电话: 13960100161,传真:/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0幢410-416室,邮编:363005
电子邮箱:dhjs0596@163.com
电话:0596-2520415,传真:/
联系人:蔡女士、宋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s://www.zzgcjyzx.com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东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东山县西埔镇白石街341号,东山县西埔镇白石街府后路
联系电话:0596-5883512、0596-588844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东山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东山县西埔镇景运巷3号3楼
联系电话:0596-5888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