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常山溪墘小学挡土墙、护坡及围墙配套工程


【信息时间: 2017/6/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常山溪墘小学挡土墙、护坡及围墙配套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山溪墘小学挡土墙、护坡及围墙配套工程已,建设单位为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教育局,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招标人为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教育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常山溪墘管理区
2.2工程建设规模:主要建设挡土墙、护坡及围墙栏杆改造工程,本次招标规模约61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常山溪墘小学挡土墙、护坡及围墙配套工程招标。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2.4工程预算审核价:601100;  K值15% 招标人发包价:515579.34元(其中含暂列金人民币2.8万元,暂列金不取费、不计税、不得优惠)
2.5工期要求:2个月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叁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有效的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采用临时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以及闽建筑函[2015]6号的规定并提供相应材料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3.6其他资格要求:①福建省省外的投标人应根据闽建办筑[2016]8号文、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规定完成信息登记(以网上截图扫描件为准);②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在有效期内的。
    3.7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其执行的文件为:根据漳行政【2013】17 号和漳政办【2012】222 号的标准执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6   8 日至2017 6  12日,通过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zzgcjyzx.com)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文件等相关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企业业务系统的网上支付标书费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打开。
    4.3投标人若需购买施工图纸,需向招标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15%)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万元(¥10000元)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2017年 6  21日北京时间 16:00 前汇达(以款项到达为准)招标人指定帐户;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基本 (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4)指定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行:东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开户人:东山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账 号:9080 8100 1001 0000 0460 80   
6.2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已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者已缴存福建省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应出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以及被认定为龙头企业的有关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7 6  22  08   30 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2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到达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十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的。
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企业业务系统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电子招投标平台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7.3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开标前,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以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中心决定启用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7.4.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等资料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 6  22 日北京时间 08   30 分,提交地点为:东山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一楼开标室)
7.5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6开标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当持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和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授权委托人与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若为不同人,应同时到场验证、签到。
7.7投标保证金退还所需的材料:投标单位在签到时,需同时递交一份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汇款凭证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均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已提交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凭证明书或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以及被认定为龙头企业的有关证明者则无需提供。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东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教育局;
地址: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429室
电话:0596-8626042    
联系人 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江滨路江滨花园沿江2栋1507室,邮编: 363000  
电话: 0596-2031618、2031628转01或04  ,传真:0596-2031618、2031628转05
联系人: 小柯、小朱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东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东山县西埔镇白石街泽园路342号,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一楼
监督部门:常山开发区建设局、常山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常山开发区招标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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