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东山县陈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山县陈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东山县发展改革局以东发改〔2019〕10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水利投资开发集团东山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30%作为项目资本金,70%向银行申请长期贷款。招标人为福建省水利投资开发集团东山水务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漳州市正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东山县陈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编号:E3506260601800073001)。
2.2.建设地点:东山县陈城镇陈城村往官前村公路段西侧。
2.3.工程建设规模:东山县陈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一期总投资估6983.39万元,其中建安费用5345.75万元,二类费用384.29万元。项目统一规划分期实施,污水厂规划总规模0.75万m³/d,其中一期建设规模0.25万m³/d,征地一次性完成,总用地面积26312㎡。污水处理工艺为CASS工艺+自然循环炭系载体技术,污水经处理达到类四类标准后,尾水经再生水回用泵站提升,作为道路、绿化浇洒及宫前溪景观补水。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东山县陈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的设计、采购、施工任务。具体内容如下:
(1)设计范围:包含为完成本项目所有设计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各专项工程的深化设计。其中施工图须经招标人委托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审查,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2)施工范围:主要建设有厂前区:综合楼、停车场、围墙等;污水预处理区:格栅渠集水井、地下泵房、沉淀池气浮池、事故池等;污水处理区:调节池及水解酸化池、CASS池、中间水池、自然循环炭系载体深度处理池等;污泥处理区:污泥脱水间;场内管网;厂区道路及配套的机修间、药剂仓库、变配电间等附属设施及施工全过程和后续的服务。
(3)采购范围:施工图所载明工程所需材料和设备等采购。
(4)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质监部门竣工备案验收。
(5)负责协助办理规划、建设相关的所有审批、报建手续,以及市政配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永久性用水、用电、电信、宽带、煤气、排水、排污等的申请等相关事宜。
2.5.工期要求:总工期12个月(不含设备调试),其中设计工期要求: 领取中标通知书后,5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优化设计及施工图优化设计;施工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12个月内完成全部工程施工并通过竣工验收(不含设备调试)。本招标项目联合试运转期为3个月,以正式试运行之日起计算。
2.6.质量要求:
2.6.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且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合格。
2.6.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出水水质达到设计及环保部门验收要求、达到出水达到类地表水四类标准;污泥处理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2.6.3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及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专业)执业资格或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总负责人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不允许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3.3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拟担任本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专业)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4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5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给排水专业或环保专业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投标人未被暂停投标资格、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没有处于违法和违规的从业限制情形。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联合体牵头人须由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或施工总承包任务的单位担任。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否则,其投标均被否决。
3.9投标人近五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以来)未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不处于破产状态。
3.10①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及闽建筑〔2015〕35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 ②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根据闽建[2016]5号文、闽建筑〔2018〕38号文、闽建筑〔2018〕43号文、闽建筑[2019]7号文、闽建筑[2019]10号文、闽建筑〔2019〕17号文及其他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具体附件名单自行查阅)。③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的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中的市政工程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
3.11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20日8时00分00秒至2019年 11月 24日17时30分00秒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版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打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 12 月 13日上午9时00分,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5.2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5.3.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9年 12 月 13 日上午9时00分(提前半小时接收备用光盘及相关资料);
5.4.开标地点:东山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一楼);
6. 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捌拾万元人民币。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年12月12日下午16:00前。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或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7.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水利投资开发集团东山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东山县西埔镇,邮编:363400
电 话:0596-6069120,传真:0596-6069120;
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漳州市正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江滨花园沿江2号楼606室,邮编:363600
电话:0596-2862477 ;传真:0596-2862477;
邮箱:zhzhzs001@163.com
联系人: 林涌霖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东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东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东山县西埔镇白石街府后路,东山县西埔镇白石341号;
联系电话:0596-5888446、0596-5883512。
交易中心名称:东山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一楼;
联系电话:0596-5888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