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县人民检察院技术综合大楼及附属设施改造工程(主楼及电梯配套改造工程)(第二次)招标人最高限价公布
经招标人研究决定本项目的最高限价如下:
1、长泰县人民检察院技术综合大楼及附属设施改造工程(主楼及电梯配套改造工程)(第二次)招标人最高限价为人民币柒拾叁万伍仟叁佰伍拾贰元整(含暂列金贰万元整)[¥735352元(含暂列金20000元)]。
2、投标人应根据企业的自主情况自行报价,投标总价不得超过招标人的最高限价。
招标人:长泰县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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