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长泰县第五中学3#教学楼工程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二


【信息时间: 2019/12/1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长泰县第五中学3#教学楼工程

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

  致各投标单位:

1.招标公告“3.7其他资格要求  更改为“(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①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2家(含2家):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③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④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其中投资义务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承担;⑤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2)本项目牵头人必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应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与有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组成联合体,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公章扫描上传。(3)投标人的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属于《关于公布福建省第一批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的通知》(闽建办筑[2018]7号)或《关于公布福建省第二批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的通知》(闽建办筑〔2018〕24号)或《关于公布福建省第三批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的通知》(闽建办筑〔2019〕4号)公布的名单企业。(4)本项目部分施工采用装配式,中标单位中标后需自行委托有经验的设计单位进行施工优化设计,其优化设计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2.原开标时间:2019年12月25日8:30时现更改为“2019年12月30日8:30日”;原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年12月24日17:00时现更改为“2019年12月29日17:00日”

注:各投标人请自行重新上网下载答疑后的招标文件,答疑中未明确的,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当招标文件、答疑纪要、补充通知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长泰县第五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昌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 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