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津溪水环境提升(一期)工程勘察设计
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1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 (8)其他要求:项目机构成员均应为本单位人员,应提供近三个月: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社保缴纳凭证。现更改为“项目机构成员均应为本单位人员,应提供近三个月: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社保缴纳凭证。”
2、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更改为:2022年03月07日 上午8:30时;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更改为:2022年03月06日17:00:00前,招标文件所涉及的相关内容均做此修改。
注:①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内容不一致的,以本答疑内容为准。②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工程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市长泰区龙津溪防洪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昌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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