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县港园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路面改造工程施工监理答疑补充通知(二)
致各投标单位:
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详细评审3.3.2评分标准中:
1投标人“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中的城市道路工程,等级为一级。
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中的城市道路工程,等级为一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 招标文件中与本次答疑不一致的,均按本答疑执行。
注: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工程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长泰县陈巷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 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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