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长泰县枋洋镇乡道汤青线Y533(汤内至青阳)路面改造工程补遗书001号


【信息时间: 2018/3/3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长泰县枋洋镇乡道汤青线Y533(汤内至青阳)路面改造工程补遗书001


各潜在投标人:


一、补遗内容


1、招标文件投标须知正文1.5条款修改为:“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2招标代理费按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和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计取(不含税),由中标单位支付。开标和评标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1.5.3中标人应按闽价[2003]505号标准向长泰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支付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并负责交纳建设方的 “工程交易服务费”。1.5.4如果本工程有出现招标失败并重新招标的情况,招标失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重新招标的中标单位支付。1.5.5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之日起3日历天内,中标人应凭本项目的建设项目交易服务费的缴款凭证到招标代理单位办理领取中标通知书的手续,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及相关费用。中标人未按以上规定领取中标通知书并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视为其自行放弃中标权,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5-10.6条款与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不一致之处,以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为准。


3、招标文件合同条款11.5 承包人的工期延误补充内容:(6)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每延误一天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为人民币壹仟元,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4、投标文件格式中所涉及的“签章”指“签字或盖章”,只需盖单位电子章或法人电子章即可,除授权委托书须签字盖章扫描上传以外。


5、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如因系统问题,而无法填写、上传、链接等情况,投标人可将此部分材料另行上传在其他材料中。


    6、招标文件P147页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资历及业绩表”中“一级建造师证书编号(含临时)”现修改为“二级建造师证书编号(含临时)”。


 


招标人:长泰县枋洋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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