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县岩溪镇污水管网主干网改造工程(镇政府至二中段)
施工补充通知
招标答疑纪要(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文件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 “商务文件”中
1、(一)投标函 “5、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严格按照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开工日期或接到开工通知书后开始施工,保证在 日历天内完成并竣工移交全部工程。工程的质量保证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的 标准。”
更改为:“5、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严格按照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开工日期或接到开工通知书后开始施工,保证在 个月内完成并竣工移交全部工程。工程的质量保证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的 标准。”
2、(二)投标函附录投标保证金额一栏原为
更改为
注:1、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相关通知与本补充通知不符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2、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工程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招标人:长泰县岩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 月12日小(2)型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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