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县港园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莲花段工程(一期)招标答疑
致各投标单位:
(一)、招标文件中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专用合同条款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内容修改如下: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招标前提供。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是,招标人在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提交等额的工程款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可以选择电汇、转账、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等形式。
(二)、招标文件中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专用合同条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内容修改如下: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30%(包含50%安全文明施工费)。
预付款支付期限:发包人应在收到支付申请的7天内进行核实,向承包人发出预付款支付证书,并在签发支付证书后的7天内向承包人支付预付款。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预付款从每一个支付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进度款中扣回,直到扣回的金额达到合同约定的预付款金额为止。
(三)、招标文件中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专用合同条款15.3 质量保证金内容修改如下: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扣留结算审核价总价的3% 。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1)或(3)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结算审核价总价的3%;
(2) /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采用①现金、②银行保函、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可采用在本省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专业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④保险公司出具的保证保险形式: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2)或(3)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质量保修金可以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的方式之一提交。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
(四)、本项目工程量清单XML版本已修改重新上传,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
备注:1、本答疑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有涉及到以上内容的均予以修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与本答疑不符之处,以本答疑为准。2、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若因投标人原因未下载答疑后的招标文件造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或其他原因的,自行负责。3、开标前,各投标人应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长泰县陈巷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兴成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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