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县岩溪顶安花园广场B区商住楼配套工程
答疑
致各投标单位:
1.长泰县岩溪顶安花园广场B区商住楼配套工程招标文件中专用合同条款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现更改为“承包人未经发包人批准,不得更换承诺派出的施工现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承包人若需更换技术负责人和其他技术管理人员,须事先得到发包人书面批准,接替人员的水平、能力资格资质不得低于被替换人,并按以下规定的标准在更换前向发包人交纳违约金:更换技术负责人每人次10万元;更换其它施工管理人员,每人次3万元。”
2.根据《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关于工程项目开标程序取消投标人代表签到环节的通知》{漳工易[2019]1号}要求,本项目无须签到。
注:各投标人请自行重新上网下载答疑后的招标文件,答疑中未明确的,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当招标文件、答疑纪要、补充通知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长泰县锦昌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昌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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