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县林墩工业区美宫村橄榄崎道路二期工程补充通知01号
1、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工期要求:“4个月”修改为 “6个月” 。
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本补充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其余条款不变。
招标人:长泰县林墩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