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区社会福利中心工程(一期)答疑补充通知


【信息时间: 2021/11/1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长泰区社会福利中心工程(一期) 

答疑补充通知

致各投标单位: 

1.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中一般房屋建筑工程:本项目属于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属于中型工程,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更改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漳州市工程项目投标电子保函管理暂行办法》(漳行政〔2020〕35号)从2021年7月1日起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的招标项目,实施电子化招投标方式的,其投标保证金保函应使用电子投标保函。

3. 招标文件投标须知20.1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技术文件更改为不要求提交。

4. 招标控制价已上传至省监督平台(与预算审核价一致)。

5. 因中心开标系统与省监督平台不一致,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招标阶段)已重新上传至省监督平台。

 

注: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工程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福建富达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