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县坂新小学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答疑纪要


【信息时间: 2018/2/1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长泰县坂新小学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              


招标答疑


 


致各投标单位: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现修改为“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长泰县人民政府2017年第十次常务会议《长泰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投标人须是长泰县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


2、删除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8点电子招投标基本要求中b条款。


3、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中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相应材料、设备的单价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的综合单价已全部上传公布。


4、原招标文件第8章第1节资格文件“三、授权委托书”中的


委托代理人:          (盖章)更改为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备注:


1、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如有不符,以本答疑为准,不符之处相应更改。

2、各投标人应重新下载相应的答疑后招标资料,如有疑问请尽快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否则后果自负。

3、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工程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长泰县坂里中心小学


招标代理机构: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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