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长泰枋洋水利枢纽工程城西公寓式安置点
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HJZZ【2015】010号
1、招标条件
长泰枋洋水利枢纽工程城西公寓式安置点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经长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经泰发改批[2015]17号文 核准号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单位自筹,招标人为福建富达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广州海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
2.1.招 标 人:福建富达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2.项目名称:长泰枋洋水利枢纽工程城西公寓式安置点建设工程施工监理
2.3. 监理发包范围:长泰枋洋水利枢纽工程城西公寓式安置点建设工程的住宅、配电房、商业店面、幼儿园等包含的所有桩基、基坑支护、建筑、结构、人防地下室、给排水、电气、电信设备安装、防雷工程、环卫设施、电梯安装工程、变配电房站、消防、精装修工程、幕墙及铝合金门窗工程、白蚁防治工程、室外工程、园林景观智能化等配套等专项施工、及保修阶段(含施工前期、监理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合同、信息管理;参与工程相关事宜的协调,质量回访)。中标单位应按照发包方要求办理发包范围内的相关工程手续。
2.4.投资概算:本工程的总投资额约24792.5万元(实际按施工标中标价为准)。
2.5.建设地点:长泰县古农农场农荣作区。
2.6.建筑面积:(1)土建工程112508.57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6254.86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68351.45平方米,幼儿园建筑面积3318.6平方米,配电房建筑面积288平方米,社区活动中心1027.88平方米,架空建筑面积3856.94平方米,骑楼建筑面积1085.69平方米。(2)地下室28325.15平方米;(3)基础设施建设:9米宽规划路,长380米、电力、电信、雨污水等市政管道各760米;7米宽规划道路、长630米,电力、电信、雨污水等市政管道各1260米;公共设施4285平方米。(4)绿化及相关费用。
2.7建设工期:约两年(实际按施工标工期)。
2.8.监理服务期限:本工程监理责任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含缺陷责任期五年)。
2.9. 合同方式:固定费率加风险包干。
2.10.质量:依据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及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甲级(含)以上资质及人防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且年检合格的监理单位。
3.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有效的房建工程专业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并且必须在投标人本公司进行注册,且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于开工前15天、施工期间无承担在监工程。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9月16日至 2015年10月19日必须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时间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前提出)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 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 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0日08时30分。
6.2本工程实行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传送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投标人应在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有效数字证书出席开标会并递交相关资料。开标地点为长泰县人和南路建设局九楼(长泰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6.3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6.4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6.5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0日8时30分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5年10月19日下午16点前(以款项到达为准);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办理汇款;汇款地必须是《企业营业执照》的注册地;(请注明投标项目工程名称)
7.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伍万壹仟伍佰元整(¥51500元);
7.4投标人汇款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 长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董溪头信用社
户 名: 长泰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8、发布公告的媒介
《长泰县行政服务中心网站》;http://ctxzfwzx.changtai.gov.cn/#上发布。
9、其他须知
1、投标人应对提供资料的内容真实性负责。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随时进行核实,如发现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则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归建设单位所有。若中标,则其中标无效,情节严重的将被移送到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导致招标人重新招标的,应当向招标人赔偿本次招标和重新招标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及工期延误等损失。
2、中标人应按闽价〔2003〕房505号标准向长泰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交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
3、本工程的招标代理费按22100元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富达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戴小姐 联系电话:0596-8327680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海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胡 联系电话:0596-2688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