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枋洋水利枢纽工程鹤亭湾宅基地安置点建设工程--基础部分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长泰枋洋水利枢纽工程鹤亭湾宅基地安置点建设工程--基础部分已由长泰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复以{泰发改批[2014]3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泰县库区移民开发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代建单位)为福建富达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长泰县武安镇鹤亭村;
2.2.建设规模:本次招标基础部分投资规模约人民币3300万元;(预算审核造价于答疑时公布,含暂列金额¥299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长泰枋洋水利枢纽工程鹤亭湾宅基地安置点建设工程--基础部分(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
2.4.工期要求:总工期12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优良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代建单位:福建富达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 / ;
2.6.3.咨询单位: / ;
2.6.4.监理单位: 待定 。
2.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已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法定代表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有效的临时建造师),且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已按闽建筑[2013]30号文、闽建〔2013〕5号及漳建工[2013]135号文要求办理入闽备案手续;
3.5.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近三年内(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施工过“水仙杯”及以上优质工程,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9日至2015年10月8日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如需图纸请至招标代理公司购买,售后不退)。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审核书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5. 评标办法及招标代理费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取6%-8.99%)。
5.2中标人应按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和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的45%向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10月8日17时00分前(指款到达指定帐户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方式一: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并写明投标人及投标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汇款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长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董溪头信用社
户 名: 长泰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账 号: 9080 7150 1001 0000 0001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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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二:本工程接受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单项工程交存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拾玖万伍仟元整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10月9日15
时00分网上上传;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10月9日15时00分。
7.2.开标时,本工程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需到场参加并签到,须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身份证原件,项目负责人未亲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7.3.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4.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7.5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地点为:长泰县人和南路建设局九楼(长泰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www.zzjs.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长泰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ctxzfwzx.changtai.gov.cn/)等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代建单位):福建富达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泰县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596—832768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1幢1806室 邮编:363000
电话:0596—2968036 传真:0596—2967036
联系人:小林、小李
交易中心名称:长泰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长泰县人和南路建设局九楼
招标人:福建富达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9月7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