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长泰县马洋溪(十里段、后坊段、山重段)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泰县马洋溪(十里段、后坊段、山重段)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已由福建省长泰县水利局以泰水利[2017]1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泰县马洋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长泰县马洋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泰县马洋溪生态旅游区;
2.2 工程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为 1666.96 万元,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 1295.0859 万元(含暂列金61万元)。划定河道岸线和河岸生态保护蓝线10.5km;河道清杂清障2070m3;滚水坝整修五座;新建生态护岸总长度1444m;新建亲水步道2952m;新建汀步3处;滩地生物群落修复18330m2;新建防洪土堤770m;新建防洪墙546m,滨水公园一座。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澄清、修改和补充通知为准;
2.3 招标最高限价: 开标前三天在网上公布 。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15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设计要求以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1~637-2012)及其他规范规程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必须经过福建省水利工程信用登记备案。
3.2 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 证);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须信用登记备案
3.4 拟派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和安全员等应具有相应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安全员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保证金
方式一: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
(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7 年 6 月 21 日 17 :00 时(含)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收账通知为准);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并写明投标人及投标项目全称;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伍万玖仟元整 (¥ 259000.00元)。
户 名:长泰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账 号:9080 7150 1001 0000 0001 64
注: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否则招标人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取值范围为 6 %~ 8.99%);
3.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6 月 2 日至2017 年 6 月 21 日(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出)必须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 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65 元,售后不退。
4.4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
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
投标文件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6 月 22 日 8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系统平台。同时将存有电子投标文件的光盘或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提交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地点为长泰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长泰县人和南路建设局九楼)。
5.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收投标文件。
5.3根据漳政办〔2015〕141号文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4在开标现场签到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持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如有采用年度保证金的还应提交年度保证金缴交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注:授权委托人可以与项目负责人同一个人,也可以为不同人。)
5.5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7、收费标准
本工程招标代理费报酬按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计取,均由中标人支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等网站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章):长泰县马洋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泰县马洋溪生态旅游区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13605070101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泰县武安镇天长南路30号
联系人:小梁 联系电话:0596-8333826
交易中心名称:长泰县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长泰县人和南路建设局九楼
10、承包人应遵循保护河道自然原生态原则,施工过程中禁止随意破坏河道中的孤石、基岩、花草、林木,禁止开采河道沙石用于出售或用于本项目和其它项目施工,若经发现违反其中任何一项一次,承包人在接受行政处罚的同时,发包人将再对其处以罚款5万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若经发现违反其中任何一项两次或累计两次,则招标人有权利终止合同,没收其履约保证金。本次施工中禁止随意使用施工机械,若需使用施工机械应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若违反本规定每被发现一台次,发包人将对其处以罚款1万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11、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中标后28天内),由中标人与工程预算审核单位进行工程量核对,有误差导致影响总价在±3%以内的不做调整,逾期未提出工程量核对申请报告,视为承包人同意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放弃核对工程量清单的权力。
1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被投诉质疑经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招标人将重新招标,不采用顺序递补重新确定中标候选人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