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县文体中心(地块四)土方回填工程(第二次)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长泰县文体中心(地块四)土方回填工程 经 长泰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泰发改招[2014]10号文件 批准采用公开招标,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招标人为 福建富达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华广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长泰县文体中心;
2.2. 工程建设规模,具体详见图纸,投资额约265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长泰县文体中心(地块四)土方回填工程,具体详见本项目预算清单、图纸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2.4. 工期要求: 40 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设计单位: / ;
2.6.2. 咨询单位: / ;
2.6.3. 监理单位:待定;
2.6.4. 代建单位: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企业应具备建造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或 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 三级或以上资质并且执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建造师应具备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 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建造师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且在投标期间及施工期间均无在建工程,无在建工程认定标准按照闽建筑[2011]39号文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建造师(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采用资格后审,其他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 02 月 13 日至2014年 02 月 17 日,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 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http://www.zzgcjyzx.com(如需图纸请至福建华广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地址:长泰县董溪头兴裕楼201室)。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不设K值)。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6.1、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4年03月05日17:00时前 ;
6.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以转账或电汇的方式 ;
6.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伍万叁仟元整(¥:53000元)。
6.2、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6.2.1、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03月06日14时30分,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7.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富达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泰县财政局附属楼 邮编:363007
电话:13055885670
联系人:薛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广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长泰县董溪头兴裕楼201室(加油站旁),邮编:363000
电话:13850518838 传真:0596-8323205
联系人:王先生
10、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计取,根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汇入银行投标保证金专用户:
帐户名称:长泰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长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董溪头信用社
帐 号: 9080 7150 1001 0000 0001 64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长泰县文体中心(地块四)土方回填工程(第二次)施工投标保证金” )
招标人:福建富达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广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0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