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经济开发区兴泰中学二期工程(地下室、2#教学楼及教学综合楼)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泰经济开发区兴泰中学二期工程(地下室、2#教学楼及教学综合楼)(招标项目名称)已由长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泰发改批[2019]9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长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业主单位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福建长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中正宏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长泰经济开发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2745.5225万元,预算审核价为2358.9622万元(含暂列金112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8916㎡,主要含:地下室2020㎡(一层),其中人防建筑面积为1625㎡非人防建筑面积为395㎡;上部为2#教学楼及教学综合楼,其中2#教学楼为五层建筑,局部梯间六层,建筑面积为3093㎡教学综合楼及连廊也为五层建筑,局部梯间六层,建筑面积为3803㎡。详见招标文件、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答疑纪要、补充通知等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规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项目负责人“3000平方米<单体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属于中型工程(按照《注册即按照市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358.9622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4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②根据闽建【2016】5号文及其他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③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④依据建市[2017]241号文以及闽建筑〔2018〕38号、闽建筑〔2018〕43号、闽建筑〔2019〕7号、闽建筑〔2019〕10号、闽建筑〔2019〕17号、 闽建筑〔2019〕19号文的要求,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企业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否决其投标;⑤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持个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及一份未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存入U盘或光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递交,否则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13日 00:00:00至2019年12月2日 23:59:59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K值设为:5 %~10 %)(含5 %,不含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年12月3日 08:3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拾陆万元整(¥460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认可的担保公司保函或保证保险或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12月03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长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长泰经济开发区,邮编:3639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8317588,传真:/
联系人:梁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正宏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锦绣大厦商住楼201号,邮编:363900
电子邮箱:yeah1984@163.com
电话:18050681591/15259676245,传真:/
联系人:小黄、小张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长泰县发展和改革局、长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长泰县
联系电话:0596-8328267、 0596-835839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长泰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长泰县人和南路建设局九楼
联系电话:0596-8338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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