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jpc[2014]0604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创建第三届全国文明县城项目——长泰县道路交通安全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已由长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泰发改招[2014]9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长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长泰县城区各路段;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创建第三届全国文明县城项目——长泰县道路交通安全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包含县城区各个路段标志坂共48套、路面旧标线清除约21407m、各类标线约52063㎡、各种热熔标记约204个、箭头灯28套、动、静态人行横道灯22套、车道灯倒计套10套、控制电缆线7236m及其相应保护管、监控摄像设备2套、检查井12座以及与个信号灯相关的安装内容等;
2.3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约450万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2.4招标范围:创建第三届全国文明县城项目——长泰县道路交通安全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2.5工期要求:15日历天;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必须与所在地交警原有后台系统无缝兼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分项施工企业资质;且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福建省内独立法人的资格;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建造师应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含临时建造师),并持有有效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施工期间无在建项目;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工程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等相关材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施工图纸由投标人向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4年 6月 30日上午 08时30分;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4年 6月27日16 时 00分前(指款到达指定帐户时间);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方式一: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4年06月27日下午16点前(以款项到达为准)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办理汇款;汇款地必须是《企业营业执照》的注册地;(请注明投标项目工程名称)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柒万捌仟元整(78000元);
6.4投标人汇款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 长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董溪头信用社
户 名: 长泰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账 号: 9080 7150 1001 0000 0001 64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6.5 投标人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件要求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4年06月30日上午08时30分;开标地点为:长泰县人和南路建设局九楼(长泰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室)。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3.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8.招标代理费
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计取,根据闽价〔2003〕服423号文件精神,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www.zzgcjyzx.com)、长泰县行政服务中心http://ctxzfwzx.changtai.gov.cn/上发布。
招标人: 长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地址: 长泰县武安镇京元南路3号 ;
联系人: 叶先生 ;
电话: 13709376896 ;
招标代理: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泰县国家电网斜对面,文泉小区3号;
报名联系人: 小杨 ;
电话:0596—6329788 ,18759675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