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长泰县坂里乡2013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中低产田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长泰县坂里乡2013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已由长泰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公开招标(泰发改招【2013】140号)。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及业主自筹,现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具备承接本招标工程能力的企业法人参与公开投标。
2、工程的概况如下:
1)工程位置:长泰县坂里乡石格、丹阳和新春等3个行政村
2) 项目区计划进行中低产田改造面积0.45万亩,项目总投资583.2万元。本次招标范围为水利措施项目和农业措施项目。
主要工程项目、内容:
水利措施及农业措施,包括拦河坝、灌排渠道、渠系建筑物、护岸、河道清淤、新建机耕路、下田坡道、错车道、回车场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招标清单及编制说明、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天前发出的澄清或修改为准。
3)计划开工日期为2013年10月,总工期180日历天。
4)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9月24日至2013年9月28日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造价文件、工程发包价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施工图纸由投标人向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3)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7.1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7.1.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3年10月17日17 时 00分;(以到账时间为准)
7.2.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方式办理,汇款地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 ;
7.3.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拾万零伍仟伍佰元整 。
7.2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7.2.1 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3年10月18日8时30分前网上上传;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3年10月18日 8时30分。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8.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9. 招标代理费
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计取,根据闽价〔2003〕服423号文件精神,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若投标人递送了投标书,视为同意了本约定,投标人在投标总报价中应考虑此项费用。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 标 人:长泰县坂里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泰县坂里乡 办公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元光北路嘉明大厦301室
联 系 人:林先生 联 系 人:小张
电 话:0596-8277669 联系电话:0596-2898687 传真:0596-2898878
邮政编码:363902 邮政编码:363000
2013年9月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 长泰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 长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董溪头信用社
帐 号: 9080 7150 1001 0000 0001 64
交易中心名称:长泰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地 址:长泰县人和南路建设局九楼
招标人:长泰县坂里乡人民政府(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