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县林墩工业区公共租赁房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泰县林墩工业区公共租赁房建设工程经长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泰发改批[2015]205号文批复,招标人为长泰县林墩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由业主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长泰县林墩工业区;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593.8平方米,共八层,总建筑面积约2200平方米,项目投资约80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长泰县林墩工业区公共租赁房建设工程的土建、照明、门窗、供排水、绿化等配套设施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审核书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2.4.工期要求: 270 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已按闽建筑[2013]30号文、闽建〔2013〕5号及漳建工[2013]135号文要求办理备案手续;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要求;
3.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13日至 2015 年10月28日(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出)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报名。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审核书、施工图纸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施工图纸由投标人向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K值=10%)。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北京时间 2015 年10月28日17时00分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可按以下任一方式提交):
①单项工程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电汇方式办理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汇达指定账户,汇款地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写明投标人、投标项目名称;
②年度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已按《漳行政[2012]19号》文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缴纳投标保证金。
6.4.投标保证金账号:
帐户名称:长泰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长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董溪头信用社
帐 号:9080 7150 1001 0000 0001 64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5 年10月 29日15时00分网上上传;开标时间:北京时间 2015 年10月29日15时00分。
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拟派出担任项目经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要求到场核验登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长泰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决定启用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7.5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地点为:长泰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长泰县武安镇人和南路建设局大楼9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9、费用
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计取,根据国家发改委价格【2003】857号文精神,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泰县林墩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长泰县林墩工业区
联系人:小郑 电话:0596-8265994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江滨花园沿江2号楼1107室
联系电话:0596-2063355
联 系 人:小李 传真:0596-2063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