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ZCS招(漳)-201600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泰枋洋水利枢纽工程城西公寓式安置点建设工程Ⅱ标段(项目名称)已由长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泰发改批【2015】1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长泰县库区移民开发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福建富达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长泰县环城西路东侧,政顺路北侧;
2.2. 工程建设规模:4~8#楼以下地下室:13584.07 m2、6#楼:6704.82 m2、7#楼:11286.66 m2、8#楼:6446.34 m2、裙房商店B:434.2 m2、裙房商店C:310.4 m2、裙房商店D:559.65 m2,预算审核造价于答疑时公布,含暂列金额85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长泰枋洋水利枢纽工程城西公寓式安置点建设工程Ⅱ标段Ⅱ标段(4~8号楼的地下室、6-8#楼上部及裙楼)(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365日历天(赶工费已包含在总造价,不另行计取);
2.5. 标段划分(如果有):/;
2.6.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市级优良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法定代表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只承认社会化评审的职称),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近五年内(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施工过“水仙杯”或市级及以上荣誉的单项工程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建业绩,其业绩时间以证书取得时间为准。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无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漳政办[2012]222号)。
4.3.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施工图纸请至招标代理公司购买,售后不退)。
4.4.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k值取值区间 7%≤k≤9.99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年4月25日17:00时前汇达指定账户;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以下帐号):
开户银行:长泰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账户名称:长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董溪头信用社;
账 号:9080715010010000000164。
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4月26日8:30时,提交地点为长泰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长泰县人和南路行政服务中心九楼)。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④长泰县行政服务中心、长泰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ctxzfwzx.changtai.gov.cn/。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富达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小戴
联系电话:0596-8329670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滨江丽景沿江1号楼C幢2501号
联系人:小黄 联系电话:0596-2966550 传真:0596-2966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