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长泰县第三实验小学及武安中心幼儿园临时用电工程(二次)


【信息时间: 2016/7/2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长泰县第三实验小学及武安中心幼儿园临时用电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泰县第三实验小学及武安中心幼儿园临时用电工程(二次) 已由长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泰发改批[2014]312号、泰发改批[2014]30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富达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及上级拨款,招标人为福建富达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长泰县工商局南面、长泰县总工会南面;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造价约 53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长泰县第三实验小学及武安中心幼儿园临时用电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答疑纪要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天前发出的澄清或修改);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478707.3 元(含暂列金47871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5日历天交货安装调试完毕且验收合格(根据业主要求分步实施)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达到《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企业资质,同时持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电力监管委员会许可的(承装、承修、承试)四级或以上的电力设施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级及以上 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有效的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闽建筑函[2014]6号”文件规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3.6.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07 27日至2016 08 17(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出)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如需图纸请至招标代理公司购买,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审核书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如需书面材料及图纸请至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荣昌广场C2506)自愿购买,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不设K值)。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 1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0817日 北京时间17 00分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收账通知为准。)
6.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6.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仟伍佰元整。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长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董溪头信用社 
  名:长泰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号:9080 7150 1001 0000 0001 64  
6.2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已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或已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备注:
①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汇出。而且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必须与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企业诚信资料库”登记一致。
②投标人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闽泓业2016漳招(033-1)号,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建设信息网、长泰县行政服务中心网发布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富达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泰县人民西路101
电话(传真):0596-8329261
联系人: 小杨;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荣昌广场C2506
联系电话(传真)0596-2159771
联系人: 小陈;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长泰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长泰县人和南路建设局九楼
 
9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7000元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仅供下载预览招标文件:
[G350625201606305091145293]长泰县第三实验小学及武安中心幼儿园临时用电工程(第二次).ZZZ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