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县林墩卫生院门诊住院综合楼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泰县林墩卫生院门诊住院综合楼已由福建省长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泰发改批【2017】16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长泰经济开发区林墩办事处,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 ,招标人为长泰经济开发区林墩办事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长泰林墩 ;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为1850万元,总概算金额为1524.7922万元。拆除、重建长泰县林墩卫生院门诊住院综合楼,建筑总占地面积为694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4901平方米,门诊住院综合楼为七层框架结构。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长泰县林墩卫生院门诊住院综合楼,(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审核书,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天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的范围内容为准);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 其他资格要求:开标时,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需到场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须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验),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未到场签到参加开标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9.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在有效期内。
3.10. 根据闽建建[2014]42号文、闽建办建[2016]10号文、闽建办建[2016]39号文、闽建办建函[2017]33号文及闽建建函[2017]41号文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9月 30日8时00分至2017年 10 月 23 日17时00分(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出)通过http://www.zzgcjyzx.com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 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4.3. 投标人如需购买图纸,需向招标代理单位购买,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的取值区间为10.00%(含)~11.99%(含)。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7年 10 月 23 日17:00 时前(指款项汇达指定账户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18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
6.3.1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至以下帐户,电汇或转账单上需注明招标编号全称,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以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为准;
开户银行:长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董溪头信用社
帐号名称:长泰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帐号:9080 7150 1001 0000 0001 64
说明:投标保证金必须按本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银行帐户进行缴纳,否则会出现投标保证金无法到指定帐户导致废标,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6.3.2方式二:福建省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可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凡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不再另行缴纳其他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将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附于投标文件中一并提交。
6.3.3方式三: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
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将漳州市项目交易中心出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附于投标文件中一并提交。
6.3.4方式四: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10 月 24 日 8 时 30分。提交地点为长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长泰县建设局九楼)。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①、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②、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
③、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
④、中国长泰网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泰经济开发区林墩办事处
地址:长泰林墩
邮编:363900
电话:15959697096
联系人:小林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 25 幢 2401 室
邮编:363600
电话:0596-2111618、18150673328
传真: 0596-2112618
联系人:小郑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长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长泰县建设局九楼)
监管部门名称: 长泰县发展和改革局、长泰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电话:0596-8328267(长泰县发展和改革局)
注: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精神的标准计取。根据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应当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费及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