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县坂里乡格口桥及引道改造工程 (二次招标)


【信息时间: 2015/1/2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网上电子招标)长泰县坂里乡格口桥及引道改造工程(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泰县坂里乡格口桥及引道改造工程(二次招标)已由 长泰县发展和改革局  泰发改招[2014]296号批准建设及招标,项目业主为 长泰县坂里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及上级补助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泰县坂里乡格口桥及引道改造工程(二次招标)
2.2、建设地点:  长泰县坂里乡石格村    
2.3、工程建设规模:工程位于长泰县县道X592上,含32m长格口桥一座(9m长行车道、2×1.5m人行道+护栏)和197m长的桥前引道(6.5m行车道+2×0.5m硬路肩)的改造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投资总额: 人民币约290万元
2.4、招标范围和内容:长泰县坂里乡格口桥及引道改造工程图纸、工程预算书中所列指的范围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2.5、工期要求: 120个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工程质量等级合格或合格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桥梁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年检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已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文件“厅公路字【2011】114号”规定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名录内。
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作出的取消投标资格或被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行政处罚时限内,被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信用考核定级为D级的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公路工程贰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2009年10月1日以来投标人完成过一项符合以下条件的桥梁工程:单跨长度16米(含)以上工程。
(2)拟派出的项目经理业绩要求:2009年10月1日以来完成过一项桥梁工程的业绩;
(3)类似业绩必须是通过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站查询得到,并提供相应证明。且须出具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如有)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投标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的电子件和扫描件。如有提供虚假材料者,将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3.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3.7、根据漳政〔2009〕72号文件规定,实行建造师(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主要技术负责人押证上岗制度。项目业主必须在中标人提供投标文件承诺的上述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后才能签订合同,直至合同标的的工程完工后才能退还。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9日至2015年33日,(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出)必须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审核价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招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不设K值) 
6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按闽计价[1980]号标准计取。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7.1、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7.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5年3月3日17:00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7.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的方式  
7.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肆万捌仟捌佰元整               
7.2、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7.2.1、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8、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3月4日15时00 分。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0596-2032597。
8.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①、 福建招标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②、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
③、漳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gov.cn);
④、长泰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ctxzfwzx.changtai.gov.cn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泰县坂里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吴女士               联系人:小梁      联系电话: 0596--8333826   
电  话:     13695917769          地   址:长泰县武安镇天长南路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