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长泰县霞美粮食储备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长泰县霞美粮食储备库工程经长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泰发改批[2014]64号文、泰发改批[2015]3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及业主自筹 ,招标人为福建富达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泰县岩溪镇霞美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投资约3120.4936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项目占地面积40.008亩,其中总用地面积26725.5㎡。初步规划建设仓容2.5万吨的现代化粮库及综合楼等配套设施,主要由四栋仓库(粮仓)、一栋粮仓、一栋机械仓库、一栋药品库、一栋器材库、一栋配套综合楼组成。工程总建筑面积为11261.78㎡,总计容面积为18061.78㎡,建筑占地面积10821.93㎡,建筑密度为40.5%,容积率为0.676,(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审核书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2.4. 工期要求: 24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设计单位:海口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厦门分院
2.6.2 咨询单位: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6.3 监理单位: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2.6.4 代理单位: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具备经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合格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持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员应持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和C证;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的配备及人数要求,应当符合闽建建[2013]43号文的规定;
3.4.投标人若非福建省省内建筑施工企业的,应按闽建〔2013〕5号文、闽建筑[2013]30号文及漳建工[2013]135号文规定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并提供有效的备案证明;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要求:
3.7. 采用资格后审,人员、业绩、信誉等其他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4.1款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20日至2015年7月14日(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时间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前提出)利用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具体要求及操作方法详见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招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方式一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5年7月14日17:30时(含)前(以款项到达为准);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现金缴纳或分支机构汇出均不予受理;(请注明投标项目工程名称);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拾玖万元整(¥490000元);
6.4 投标人汇款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 长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董溪头信用社
户 名: 长泰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账 号: 9080 7150 1001 0000 0001 64
方式二:
6.5 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注:开标现场签到时应提供年度保证金有关凭证或单笔汇款凭证,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参与投标。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15日上午8时30分,开标时间为2015年7月15日上午8时30分,开标地点为:长泰县人和南路建设局九楼(长泰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0596-2032597。
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8.招标代理费
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标准的50%计取,根据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由中标人支付。若投标人递送了投标书,视为同意了本约定,投标人在投标总报价中应考虑此项费用。并在中标后接到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费。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①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富达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盖公章)
地 址:长泰县财政局附属楼
联系人:小张
电 话:0596-8327680
招标代理: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公章)
联系人:邱女士
联系电话(传真):0596-2605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