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长泰县经济开发区诺奥西侧至新美泰段道路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FZJL第2013(011)-1号
1. 招标条件
长泰县经济开发区诺奥西侧至新美泰段道路工程(二次)经长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泰发改招【2013】68号文核准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泰县经济开发区;
2.2. 总投资:410万元;本次投资额300万元;
2.3. 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2.4. 工期要求:三个月;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施工图及预算书清单中所列的所有内容
2.6.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企业 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且执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且无在建工程,无在建工程认定标准按照闽建筑[2011]39号文件规定;
3.4. 采用资格后审,其他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 年 7 月 2 日至2013 年 7 月 6 日必须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如需图纸请至福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长泰分公司购买,地址:长泰县武安镇文昌西路65号401室)。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长泰县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长泰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3年 7 月 25 日 17 时 00 分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企业基本账户汇达招标人指定账户;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3 年 7月 26 日 9 时 00 分.
7.2. 本工程实行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需自行使用电子标书软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书进行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泰县兴泰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长泰县兴泰开发区
联系人:姚先生
电话:13386978892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泰县武安镇文昌西路65号401室
联系人:小温、小杨
电话: 18965293658、1505960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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