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县城区道路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JL2015-ZB184
1.招标条件
本项目长泰县城区道路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已由泰发改招[2015]09号文核准,建设资金为县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长泰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和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和设计单位。
2.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长泰县城区道路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长泰县城
2.3工程建设规模:对县城区25条道路(含溪东大桥)进行“白改黑”建设,包括铺设沥青砼路面及人行道、改造完善雨水、污水管道、路灯、电力、通讯、自来水、燃气管线、交通设施及绿化等工程设施(如有需要,含人行天桥),道路总长约19公里。
2.4投资总额:约人民币4.0亿元;
2.5招标类型:勘察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招标项目的测量勘探(包括地形修测、勘探、旧路面破损及弯沉检测等,成果应达到有关规范及施工图设计和图审要求)、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等后续服务工作。
2.7测量勘察周期:签订合同书后25日历天内完成测量勘探及送审。
2.8设计周期:签订合同书后45日历天内完成设计方案优化、初步设计及概算,并通过专家评审。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审查通过后 15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图审通过后 5 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正式稿。在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查期间,中标人须密切配合,及时修改设计文件。
2.9后续服务阶段:从中标人提交正式的地勘报告书、施工图至工程竣工验收、归档备案止,服务内容包括设计文件及勘察报告书审查阶段的修改完善、配合工程建设过程中设计变更及工程竣工验收、归档备案等后续服务工作。
2.10设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勘察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需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同时具备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3 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按照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承担各自专业的工作内容,并以各自承担的专业确定资质等级;在联合体协议中未明确专业分工的,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个(含两个);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3.4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市政或路桥或道桥或道路或交通工程或城市道路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员工。
3.5.投标人(牵头人)及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项目”是指自2010年1月1日起至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日期或业主证明日期为准)承接完成过单项合同内城市主干道线路总长度≥3KM的设计业绩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
3.6.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8.开标时投标单位的法人代表或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设计负责人需持身份证原件、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上应能体现本投标单位的法人或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设计负责人任命书)须到开标现场签字确认,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则商务分评分标准中第二项“设计项目组3分”不得分。
3.9若中标人无路面破损情况调查和弯沉检测资质,应另行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20日至2015年9月14日(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时间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前提出)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报名。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企业业务系统的网上支付标书费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4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nZZTF格式)(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5年9月14日17:00时之前(指款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汇款地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柒万玖仟元整(¥79000元)。
汇入银行投标保证金专用户:
开户银行:长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董溪头信用社
账 号:9080715010010000000164
全 称:长泰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长泰县城区道路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投标保证金”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9月15日8:30 时分网上上传;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9月15日8时 30 分;开标地点:长泰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长泰县人和南路行政服务中心九楼);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7.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漳州招标采购网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 、
长泰县行政服务中心(http://ctxzfwzx.changtai.gov.cn)。
9.费用
9.1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设计费为人民币400 万元(实行固定总价包干,不再计取任何费用)。
9.2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2.4万元,由中标人支付。
9.2本工程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按《闽价[2003]房505号》标准由中标单位支付。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泰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长泰县人和南路 联系人:小陈 电话:0596-833305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天下广场C2幢1801室
联系人:小蔡 电 话:0596-2921337 传真:0596-2925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