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枋洋水利枢纽工程——库底清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泰枋洋水利枢纽工程——库底清理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网农业【2013】73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由业主自筹,招标人为长泰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泰县枋洋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预算审核价为4301878元(其中145m高程以下的库底清理已完成,预算价为55972.60元,由中标单位支付)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文件、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日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2.4. 工期要求:主要分为以下两个阶段:
(1)2016年06月底,完成溪口库区库底清理;
(2)2018年3月底,完成上存水库剩余的全部库底清理工作。
以上各阶段的具体时间以发包人的通知为准,投标人应根据工程的移民征迁进度及发包人的要求,能够在接到发包人通知的24小时内响应并在7个日历天内组织满足施工要求的人员、机械设备进场施工。
2.5工程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符合《水电工程水库淹没处理规划设计规范》、《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设计规范》、《水库库底清理办法》((86)水电水规字第5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技术规范》、《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GB7959-87)、《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设计单位编制的库底清理方案、林业及卫生管理部门等有关要求。(请参照各标准,酌情选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规定时期无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问题,无因不良行为被有关主管部门在此期间限制或取消投标资格。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4月20日至2016年05月10日(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出)可登陆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http://www.zzgcjyzx.com。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造价文件、工程发包价施工图纸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招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自愿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不设K值)。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05月10日17时00分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转账或电汇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捌万陆仟元整(¥86000元) 。
6.4. 已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本次招标就无需再缴交投标保证金,但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6.5. 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根据闽建筑[2014]33号文《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单项工程交存投标保证金。
7.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7.1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11日08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传送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投标人应在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有效数字证书出席开标会并递交相关资料。开标地点为长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长泰县建设局九楼);
8.2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8.3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9. 开标时间:2016年05月11日08时30分。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12. 本工程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按闽价[2003]房505号标准计取,由中标人。
13. 投标人在中标后,应按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精神和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及代理合同向招标代理单位支付招标代理费。
14.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泰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 系 人:小杨
电 话:0596-8357966 电 话: 0596-6329788
投标人汇款指定账户:
单位名称:长泰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长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董溪头信用社
帐 号:9080 7150 1001 0000 0001 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