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省干线联五线长泰段(同安县界至枋洋溪口)公路工程(K5+900-K10+876.261)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省干线联五线长泰段(同安县界至枋洋溪口)公路工程(K5+900-K10+876.261)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漳发改审[2014]187号文批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多渠道筹集解决,招标人为长泰县林墩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委托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的建设地点:长泰县林墩工业区;
2.2项目的规模及内容:路线总长11.582千米。项目投资估算25092万元,本次招标投资约351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
2.3招标范围:K5+900-K10+876.261段路基、路面、交通、桥涵、雨水、电力、路灯及通信工程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2.4工期要求:9个月。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相关验收标准合格或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持有年检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已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文件“厅公路字【2011】114号”规定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名录内,法定代表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3.2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自200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至少完成过一项已交工(或竣工)验收合格的二级或以上公路工程的施工业绩。
3.3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一级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采用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具有路桥专业工程师(含)以上职称,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
3.4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人员等其他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其二级子公司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11 月 26 日至2014年 12 月 15 日(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时间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前提出)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5.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造价文件、工程量清单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施工图纸由投标人向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4年12月16日08时30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4年12月16日08时30分。
6.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6.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长泰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6.4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地点为:长泰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长泰县建设局九楼)。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元);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北京时间 2014年12月15日17: 00 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7.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可按以下任一方式提交):
①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方式办理,汇款地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写明投标人、投标项目名称(不接受其他方式提交的保证金);
②年度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已按《漳行政[2012]19号》文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缴纳投标保证金。
7.4. 投标保证金帐户:
①帐户名称:长泰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长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董溪头信用社
帐 号:9080 7150 1001 0000 0001 64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长泰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ctxzfwzx.changtai.gov.cn)等网站上发布。
9.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50%计取,根据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精神,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泰县林墩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长泰县林墩工业区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85054638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江滨花园沿江2幢1107室
联 系 人:小黄
联系电话:0596-2063355 传真:0596-2063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