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长泰县林墩石横龙虎公园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泰县林墩石横龙虎公园建设工程已由长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泰发改批【2016】33号文,项目业主为长泰县林墩工业区石横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长泰县林墩工业区石横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长泰县林墩工业区石横村
2.2工程建设规模:拟建沥青道路约120米;园区步道约560米;篮球场1个,约620平方米;排球场2个,约340平方米;门球场1个,约570平方米;球场看台,约320平方米;公厕1个,约40平方米;架空观景平台1个,120平方米;景观六角亭1个,40平方米;主入口大台阶,约40m长;主入口广场,占地约1500平方米。总建筑用地约7150平方米;本次预算审核价为5357738元(含暂列金450000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园区步道、篮球场、排球场、门球场、球场看台、公厕、架空观景平台、景观六角亭、主入口大台阶及广场等配套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日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2.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25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按招标人要求;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 叁 级或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且同时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采用临时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以及闽建筑函[2015]6号的规定并提供相应材料;
3.3投标人如非福建省省内建筑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文进行信息登记;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
3.6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3月16日至2016年04月04日(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出)必须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书面的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的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不设K值)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年04月04日16:00时(北京时间)前(以
投标保证金汇达为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叁仟元整(¥53000元整)。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
(并注明投标项目工程名称),现金缴纳或分支机构汇出均不予受理 。
6.4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长泰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开户行:长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董溪头信用社
帐 号:9080 7150 1001 0000 0001 64
6.5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6.6福建省年度保证金
投标人可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提交年度保证金。凡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6.7招标代理费
按国家计价价格【2002】1980号文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收费标准计取,由本工程施工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04月05日15时00分,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系统平台。同时将存有电子投标文件的光盘或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提交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地点为地点为长泰县人和南路建设局九楼(长泰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收投标文件。
7.3.根据漳政办〔2015〕141号文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4.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持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长泰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泰县林墩工业区石横村村民委员会(公章)
地址:长泰县林墩工业区石横村 ,邮编:363903
电话:13605075308,传真:0596-8266280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碧湖万达广场写字楼1110号
邮编:363005
电子邮件:huachunzbdl@163.com
电话:0596-3226177,0596-2631717,传真:0596-3226177,0596-2631717
联系人: 小苏、小许
交易中心名称:长泰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长泰县人和南路建设局九楼(长泰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室